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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急急!官方突然宣布:减产!事关所有养猪人!央行、农业农村部联合放大招养猪业迎来逆天改命机遇?

来源:bob.app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8-18 04:11:47

  “调减100万头母猪!严控二次育肥!出栏体重设限!... 要动线号,北京

  另外,近日中国人民银行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“推动生猪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座谈会”精神,中国畜牧业协会定于2025年8月13日在北京召开猪业分会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。讨论重点是——

  此次会议的背景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“推动生猪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座谈会”精神,农业部会议到底说了啥?

  按照7月23日农业部部长韩俊表态来看,当下生猪产业面临产能阶段性偏高、生产和价格波动风险大等问题,要严格落实:1、产能调控举措;2、合理淘汰能繁母猪;3、适当调减能繁母猪存栏;4、减少二次育肥;5、控制肥猪出栏体重;6、严控新增产能;

  7月24日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,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推动金融系统增强改革思维、用好改革办法,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、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能,推进乡村全面振兴,近日中国人民银行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  《意见》为养猪业提供了系统性、实质性的政策支持,其核心在于破解行业长期面临的融资瓶颈,同时推动产业稳定与升级。

  对养猪业的核心利好集中在融资支持的突破性举措上。政策首次在国家级文件中明确鼓励将畜禽活体(包括生猪)纳入合格抵质押物范围,这直接瞄准了养猪业“抵押难”的痛点,为缺乏传统固定资产的中小养殖主体开辟了关键融资渠道。为保障这一措施落地,政策同步要求地方探索建立活体确权颁证、价值评估、抵押登记和资产处置等配套制度,并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来进行规范管理。针对养猪周期长、金钱上的压力大的行业特性,政策专门提出通过合理延长贷款期限、提供循环授信、推广无还本续贷等工具支持生猪产业稳定发展。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金融机构可提供更契合养殖生产周期(通常1-2年)的中长期资金,循环授信和无还本续贷则能有效缓解现金流压力,避免养殖户在市场低谷或疫病冲击时因短期还款压力而陷入困境,明显地增强了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连续性。同时,政策还组合运用贷款贴息、风险补偿、激励奖补等工具,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,这些措施旨在降低养猪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、分担银行信贷风险、提升信用资质不足主体的获贷可能性,形成了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的政策合力。鼓励发行“三农”专项金融债券也可能为现代化养猪项目引入更多低成本资金。

  政策红利还延伸至产业稳定、现代化转型和产业链协同层面。生猪作为重要“菜篮子”产品,其稳产保供生产基地的建设被明确列为金融支持重点,为保障市场供应提供了资金后盾。在推动产业升级方面,文件对“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”的金融支持,包括对科学技术创新企业的差异化授信政策、支持老旧设备报废更新的信贷投入,为养猪业引入智能化养殖设备、高效环保设施(如粪污资源化利用)、先进生物安全防控体系等提供了融资便利,有助于行业向高效、绿色、安全的方向转型。此外,政策倡导的“创新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”和“支持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、‘链主’企业引领带动”,对养猪产业链意义重大。大型养猪集团(链主)可以依托其信用优势,帮助上下游的饲料供应商、合同养殖户、经销商等主体获得融资增信,解决链上中小参与者的难题,从而提升整个产业链的韧性和协同效率。为“土特产”融资、农产品加工提供的专属金融理财产品创新,更有助于延伸猪肉加工链条,提升产品附加值。

  为确保政策实效,文件还强化了制度保障与执行推力。要求建立活体抵押配套制度,将“畜禽养殖贷款”纳入重点统计监测范围,并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成效纳入考核评估体系。这些举措为前述各项金融支持措施提供了落地的制度基础、追踪的数据支撑和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。

  通过突破活体抵押限制、提供适配长周期的信贷工具、降低综合融资成本,直击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的核心问题;通过支持保供基地、推动智能化绿色化升级、赋能产业链协同,促进产业稳定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;并通过配套制度建设和考核监督,确保政策红利切实惠及养猪业主体。养殖企业及养殖户应重视地方细则和金融机构的创新产品,充分的利用政策机遇提升抗风险能力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。一是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,加大对粮食主产区、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,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,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。二是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,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,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。持续提升定点帮扶质效,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,积极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。三是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,拓宽抵押担保方式,创新乡村“土特产”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理财产品,推广“一链一策”金融服务模式,丰富债券、理财等金融理财产品供给,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。四是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,通过投贷联动、组建银团、项目打捆打包等方式,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,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。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、股权投资、基金信托、融资租赁等综合性融资服务,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。五是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,增强“农文旅”深层次地融合金融服务供给,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,赋能数字乡村发展。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,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,要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,鼓励各个地区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,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,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。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,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。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推动,综合运用货币、信贷等政策,鼓励金融机构发行“三农”、小微、绿色专项金融债券,支持合乎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,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。强化风险补偿、贷款贴息、激励奖补等方式运用,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,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。

  下一步,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,聚焦服务农村改革,用改革的方法提升金融支农效能,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,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,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,推动农业增效益、农村增活力、农民增收入。